為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堅決筑牢水庫安全防線,四川省水利廳于汛前全面落實了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逐庫明確了大壩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單位“三個責任人”以及水庫防汛行政、技術(shù)、巡查值守“三個責任人”,并于4月24日在四川日報公示了全省163座已建大中型水庫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責任人名單。
通過公示,四川省水利廳明確了水庫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責任人的具體職責和履職要求,要求各責任人迅速進崗到位,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監(jiān)管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內(nèi)水庫大壩的安全監(jiān)管,督促相關(guān)人員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fā)揮,努力實現(xiàn)水庫工程安全、有效、良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