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結合四川實際,認真開展調研,并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于11月16日制定出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保障國家部署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一是明確了目標任務。《通知》明確2022年年底前,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鑒定期限水庫的安全鑒定任務;按輕重緩急,對病險程度較高、防洪任務較重的水庫,優(yōu)先實施除險加固;探索實行小型水庫專業(yè)化管護模式,基本實現專業(yè)化和規(guī)范化管理。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現有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2020年前已鑒定的病險水庫和2020年已到安全鑒定期限、經2022年年底前鑒定后新增病險水庫);對“十四五”期間每年按期開展安全鑒定后新增的病險水庫,及時實施除險加固;加快建設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設施和小型水庫安全監(jiān)測等設施并投入運行,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健全水庫運行管護長效機制,落實水庫管護主體、人員和經費,提升管理標準化水平。
二是強化了工作措施。《通知》從分類完善支持政策、定期開展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加快推進水庫除險加固、加強水庫運行管護、積極創(chuàng)新水庫管護機制、不斷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妥善實施水庫降等報廢等7個方面明確了工作措施,強調按照相關實施方案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處理好存量項目與增量項目的關系,切實把隱患和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要求加快建設水庫雨水情測報、大壩安全監(jiān)測等設施,促進系統(tǒng)融合、信息共享。明確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等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庫管護責任,實行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大帶小”代管小型水庫、基層機構力量按片區(qū)“小小聯合”統(tǒng)一管護、政府向社會力量和專業(yè)機構“購買服務”等模式。
三是強調了責任落實。《通知》從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資金投入保障、加強部門監(jiān)督指導、健全責任追究機制4個方面明確了各方責任,重點突出了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qū)所屬水庫安全管理、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負總責,建立健全科學管護機制,明確水庫建設和管護主體、責任及資金渠道。強調切實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級財政小型水庫維修養(yǎng)護補助資金,發(fā)揮其撬動作用。同時鼓勵通過盤活資產等方式,引導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在確保工程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小型水庫經營,用經營收益承擔部分管護費用。
四是突出了改革創(chuàng)新。《通知》明確全省將深入推進水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逐庫明確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積極創(chuàng)新水庫管護機制。健全制度、標準體系,大力推進大中型水庫標準化管理,探索“水管單位管理、平臺公司運營”的新型管理模式。積極培育管護市場,推行社會化、專業(yè)化、標準化管理,有序引導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水庫管護。探索水庫及配套設施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huán)。